ISO 14001-2015 | ISO 45001-2018 | 问与答

有2个地点动火,动火证开一张可以吗?

一般情况下,不可以
动火作业证(动火许可证)应当**按照“一个动火点、一张动火证”**的原则办理。原因如下:


🔹 一、管理规定依据

根据多数企业安全管理制度(参考《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》《石油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GB30871-2022》等):

动火作业应逐一辨识作业区域风险,采取针对性安全措施。动火许可证应对动火地点、时间、作业内容、安全措施、监护人等明确描述,不得一证多点。


🔹 二、主要理由

  1. 风险环境不同
    不同地点的可燃气体浓度、通风条件、周边物料、人员密度等差异大,
    需要分别检测、制定措施。
  2. 安全措施不相同
    每个地点的防火、防爆、防护措施(如隔离、监测、灭火器配置)不同,无法共用。
  3. 监护与责任不清
    两个动火点使用一张证,会造成监护人职责不清、检查不到位等问题。
  4. 审查审批不到位
    审批人无法同时确认两个地点的安全状态,违反审批制度。

🔹 三、特殊情况(有限例外)

若两个动火点在同一房间、同一工段或连续区域内
且风险相同、监护条件一致,经安全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,
可在同一张动火证上明确“动火范围”,但必须:

  • 在动火证中明确列出所有动火位置
  • 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
  • 保证同一监护人和同一时段

✅ 建议做法

  • 不同区域、不同风险等级 → 分开办理
  • 相邻或同一设备内的轻微多点 → 可合并,但需安全部门确认
  • 每张动火证应附现场照片、动火点示意图。

类似文章